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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債權債務承擔

公司債務 閱讀(1.92W)
有限責任公司債權債務承擔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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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債務如何承擔


休眠公司並非法律術語,而是表達上的比喻。這類公司常常是成立兩三年甚至更短時間後就隱姓埋名無處尋找。對這些因未進行年檢、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責令關閉、或被依法撤銷或因其它原因而未進行清算或者未辦理登出登記的公司,學界稱之為“休眠公司”或公司“下落不明”、企業法人“彌留之際”、“公司惡意消失”、“短命公司”等。

很多公司經營不善負債較多,為躲避債權人追償債務乾脆選擇人間蒸發,搬離原來的辦公地點,甚至直接把公司關門大吉。但是公司每月的稅務還是正常申報,在工商管理機關也是該年檢年檢,該公示也都正常公示。這類公司營業執照通常都是一直存在的,但對外沒有任何經營活動,相當於是一個公司植物人。一般而言,債權人如果起訴這類公司可以獲得一個勝訴的判決,但是執行起來困難重重。

這類公司被吊銷執照後繼續經營,股東也不組織清算。雖然公司已經喪失從事某些民事活動的資格和能力,但由於公司未被登出,公司作為法人的主體資格還是存在,依然可以作為民事訴訟主體應訴。

這類公司通常有很多關聯公司,公司之間存在著人事混同、住所混同以及財務混同,通常表現為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當其中的一個公司被判償還欠款,辦公地點通常就會摘掉這個已經進入法院黑名單的公司牌子。往往是法院執行人員上門時,公司的人則說兩者是兩個法人主體,一家公司債務與另外一家無關。

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債務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一般情況下都是由公司獨立承擔清償責任的,但要是股東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那麼此時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要是在這方面遇到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