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欠款要如何追討
1、協商。能借錢給對方的,一般都是親戚朋友間的走動和介紹。因此,對方借錢不還時可以先與對方溝通協商,簽訂還款協議。對於不能及時還款或者是無力還款的,可以協商分期還款或者是延遲還款期限等,爭取快速和諧解決欠款糾紛。
2、欠款訴訟。協商的方式不能實際解決問題的,只能採用訴訟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可以到法院遞交起訴狀和相關的欠款的證據材料,在庭審過程中,雙方合意也可以進行調解。以法律強制力來實現債權。
3、財產保全。為了確保債權人的債權可以得到實現,可以通過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或者是訴訟保全的方式來防止債務人轉移債務,確保在訴訟之後能有債務人的財產實現債權。
4、強制執行。欠款訴訟終止後,債務人在法院判決之後仍拒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通過申請強制執行的方式,強制劃扣處置債務人的財產。
二、個人欠款追訴期是多少
欠債的追訴期為二十年,訴訟時效為兩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章訴訟時效中的內容:
1、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3、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4、第一百三十九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5、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6、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