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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效力要如何認定?

個人債務 閱讀(1.02W)
借款合同的效力要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一、符合以下條件的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
1、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雙方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3、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三、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時需承擔的法律後果有:
1、債務人因借貸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2、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3、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4、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5、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