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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中個人和家庭承擔經營有什麼區別?

個人債務 閱讀(3.05W)

一、個體工商戶中個人和家庭承擔經營有什麼區別?

個體工商戶中個人和家庭承擔經營有什麼區別?

1、歸企業性質不同,家庭經營的企業可以是個體工商戶,也可以是公司,而個體工商戶只是個體,不可能是公司。

2、辦理營業執照不同,家庭經營不一定辦理營業執照,但個體工商戶一定有營業執照。

3、承擔責任不同,家庭經營的,以家庭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而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的,以個人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4、經營形式不同,家庭經營是家庭成員中主持經營者經營,而個體工商戶是法人本人經營。

5、範圍不同,家庭經營是個體工商戶的一種,而個體工商戶包含家庭經營和個人經營。

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個體工商戶是包括家庭經營和個人經營兩種形式的,在稅務貸款方面基本沒有區別。只是,個人經營的,只以個人財產為限清償債務。如果是家庭經營的,就以家庭全部財產為限清償債務。

二、《民法典》中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如何承擔的?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六條 【債務承擔規則】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綜合上面所說的,個體工商戶是可以利用個人的方式經營,也是可以利用家庭的方式經營,但對於這種兩種經營所存在的範圍、還有經營形式以及還有責任承擔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在辦理時就需要確定是以什麼樣的方式辦理營業執照,這對於以後的處理方式是完全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