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個人債務>

收條和欠條有什麼區別

個人債務 閱讀(8.19K)

我們常常生活中使用到借條、欠條以及收條,這三種文書雖然存在一定的相似之處,但是它們之間的區別也是比較多的,尤其是在適用場合上面。下面大家就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收條與欠條有什麼不同吧。

收條和欠條有什麼區別

欠條、借條、收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這三種條據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義卻相差甚遠。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係。

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係。

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出借款項給他人,要求其書寫借條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能寫“欠條”或“收條”,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出具。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收條是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表示完結雙方全部或部分債權債務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收條”,藉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條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借條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因此,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借條,雙方或單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很容易暴露馬腳,落個丟人現眼。

二、內容要相對完善,利率、借款人資訊、還款日期、出具日期宜明確寫入借條中

公民之間的借款,一般人可能會誤認為法律不支援利息,故利息採用口頭約定,不寫入借條中,但實際上,只要約定的利息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法院都是支援的。因此,如果借款有利息,最好還是寫進借條當中。另外,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還宜將借款人的身份資訊(如全名、身份證號碼、住址)、還款日期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款的,出借人可以憑藉明確的借款人資訊及確定管轄法院,及時向法院起訴主張其權利。

三、用語要準確,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王五向李四借款5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瞭借款5萬元,幾個月後,王五歸還了李四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王五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王五原向李四借款5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裡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兩種截然不同的意思。由此而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看完上文的介紹後,相信大家已經清楚收條、欠條以及借條的區別是什麼了吧,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文章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若是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線上律師進行相關的諮詢和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