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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人在坐牢可以起訴他還錢嗎?

個人債務 閱讀(2.12W)

一、如果借款人在坐牢可以起訴他還錢嗎?

如果借款人在坐牢可以起訴他還錢嗎?

借款人因為犯罪受到了刑事處罰,正在坐牢當中,可是借條已經到期了,出借人當然也是可以起訴的。出借人可以向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訴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這樣可以要回欠款。

作為出借人,在借款後借款人因為犯罪受到了刑事處罰,但是借條已經到期,按照《民法典》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出借人只有三年的訴訟時效,此時,出借人需要向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審理時可以到對方服刑的監獄開庭或者詢問,並對有關證據進行質證,判決生效後,出借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可以查詢其銀行賬戶和其名下的財產強制執行。

二、借款人下落不明如何救濟

借款人為了逃避債務而故意躲藏起來,這種現象也是經常會發生的。作為出借人同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追索借款。只要能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符合《民事訴訟法》的立案受理條件,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借款人下落不明,因此,法院會採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傳喚借款人應訴。如果借款人沒有出席,法院會視作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後,出借人可以申請並辦理相關法律手續,然後法院會通過拍賣的方式,將借款人的房產、財產變現,以此來清償債務。除此之外,還可以申請宣告借款人為失蹤人,然後從其財產中支付欠款。

當借款人下落不明滿兩年後,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借款人為失蹤人。法院受理後,會發出尋找下落不明者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屆滿之後,借款人失蹤的事實就會得到確認。如果代管人拒絕還款,出借人可以起訴代管人,由法院判決強制支付。

三、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嗎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決認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訴請求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擔保制度的設立就是為了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債權人可從擔保人處獲得履行或補救,如果借款人被認定犯罪,出借人不能通過民事訴訟追究擔保責任的話,擔保就失去了意義。因此,借款人因受刑事處罰在坐牢中,出借人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民間借貸只是民事糾紛,如債務人到期不還款,法院會判決在限定期限內歸還。判決生效後仍不歸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如果在法院判決後,有能力或者有部分能力支付欠款而拒不支付的,或者通過轉移、隱藏財產等方式逃避履行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借款人坐牢與他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並不相悖,承擔了刑事責任並不意味著不用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借款人在坐牢,出借人依然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即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間借貸還不起被起訴的,債務人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