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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欠條和借條有什麼區別

個人債務 閱讀(1.63W)
請問欠條和借條有什麼區別
律師解答:證明關係、形成原因不同。律師解析:借條和欠條的差別如下:
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等等。
3.在未註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借條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務人拒絕賠償還之次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三年。欠條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具欠條之次日開始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