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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借錢法律關係是什麼?

夫妻債務 閱讀(1.37W)

一、夫妻之間借錢法律關係是什麼?

夫妻之間借錢法律關係是什麼?

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男女締結婚姻關係成為夫妻後,便具有了夫妻間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但婚姻關係並非泯滅夫妻單個人的主體資格和經濟地位,因此,在夫妻之間仍可能存在借貸關係。

從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行為角度看,我國現行法律在允許民間借貸的同時並沒有夫妻之間借貸的禁止性規定,故作為民事主體,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借款,除作為借款來源的夫妻共同財產屬於雙方共同共有而與普通自然人之間的借貸不同外,在本質上並無不同,應屬於借貸行為。

二、夫妻個人債務包括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2、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為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後追認該約定。

3、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6、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綜上所述,夫妻之間借錢的情況在現實中也存在,夫妻關係儘管比較特殊,但是也是普通民事主體,雙方之間發生借錢行為應當認定是借貸關係。雙方最好簽訂一份借貸合同,以後一旦鬧離婚要分割財產的,未還清債務一方應當將借款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