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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借錢還借款可行嗎?

夫妻債務 閱讀(7.18K)

一、夫妻之間借錢還借款可以嗎?

夫妻之間借錢還借款可行嗎?

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夫妻任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不能因為夫妻這一特殊的身份關係否認民間借貸的存在。夫妻之間對財產安排和處理的效力僅及於夫妻雙方,法律保護夫妻雙方處分共同或各自所有財產的意思自由,但任何權利都是有邊界的,那就是不得侵害他人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損社會善良等。因此,夫妻之間的借款約定不得對抗債權人,除非能否證明第三人對此是明知的。當然,夫妻更不能以借款形式,逃避向他人償還債務的義務。

二、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新規定是什麼?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如果所負債務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所負債務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注意的是,債權人可以通過舉證來證明該債務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從而通過證明該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夫妻一方有債務要償還的,如果是家庭債務,對方也有承擔的責任。而屬於個人欠款的,原則上自己償還,向對方借錢還借款,即便是夫妻關係,最好也明確借款的數額及期限等。以防今後一旦感情破裂鬧離婚的,對這筆借款處理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