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夫妻債務>

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債務 閱讀(3.08W)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負債務,是否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糾紛層出不窮,若該債務形式為對外提供的擔保,該擔保未經夫妻另外一方同意,也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產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覆函可以認定,該擔保債務應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並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