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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可否起訴債務人的父母

夫妻債務 閱讀(2.49W)
債權人可否起訴債務人的父母
律師解析: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的父母,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如果子女已經成年:
父母沒有為子女償還債務的義務;
2、如果子女還未滿18週歲:
父母應當承擔為子女償還債務的義務;
3、如果子女雖然還未滿18週歲、但已經滿16週歲,而且已經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來維護自己的正常收入的:
父母也可以不再承擔償還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民法典》第十九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民法典》第二十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