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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債務法條內容是怎麼規定的

夫妻債務 閱讀(1.16W)

一、夫妻債務法條內容是怎麼規定的

夫妻債務法條內容是怎麼規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二、夫妻共同債務特點

1、舉債時間是夫妻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雙方具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且夫妻雙方共同分享債務所帶來的利益。

3、舉債的目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或從事合法經營活動。

4、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二、夫妻共同債務範圍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個人債務是用在個人身上的,比如說是賭博或者是其他的狀況,夫妻共同債務是所借的錢都花在家庭裡,比如說是生活費用,孩子的教育或者是贍養老人。所以要不想分攤債務首先是自己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些錢並沒有發生在家庭開支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