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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抵押登記

抵押擔保 閱讀(3.2W)
汽車抵押登記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抵押汽車是否應當辦理抵押登記?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了可以抵押的財產,其中包括交通運輸工具。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以交通運輸工具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根據以上的規定,你如果和你的同學簽訂抵押合同,那麼你們之間的抵押行為就生效了,但是由於設立抵押權時不要求轉移財產的佔有,那麼為了更好的保障你的權利,你還是應該與他辦理抵押登記,這樣他就不能轉移汽車的所有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