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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無限連帶責任解釋的意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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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夥無限連帶責任解釋的意思是什麼?

合夥無限連帶責任解釋的意思是什麼?

無限連帶責任,是指投資人除承擔企業債務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外,還需對企業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承擔連帶性義務,即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自己有義務代其償還債務份額。

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意思是: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清償責任,用其在合夥企業出資以外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二、公司與合夥企業的區別有哪些?

1、設立的基礎不同。公司的設立以章程為基礎。而合夥的成立則建立在合夥合同的基礎上,合夥合同是全體出資人意思表示一致達成的協議,他只對合夥的參加人,即合夥合同的訂立者有約束力。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與合夥最根本的區別在於,兩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我國民法通則確立了中國的法人基本制度。基本條件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有自已的組織機構和法人章程;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它承擔無限責任,而公司則是企業法人。

3、合夥與公司內部及外部法律關係上具有實質性差異。

三、合夥企業的稅收如何繳納?

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按照下列原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1、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以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企業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2、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3、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4、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夥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夥人在計算其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用合夥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盈利。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夥無限連帶責任就是屬於除了要承擔自己名下的責任之外,還需要承擔其它投資人名下的債務,對於此責任都是屬於連帶的,所以,自己的義務就需要自己履行,如果對自己的責任有任何異議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