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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型別為劃撥的抵押

抵押擔保 閱讀(7.44K)
土地型別為劃撥的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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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型別

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年限受劃撥土地的型別影響。從我國目前劃撥土地的實際操作情況來看,劃撥土地主要有以下幾大類:

1、“國家重點扶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2、軍事用地;

3、社會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

注意,並不是說上述用地一定是劃撥用地,而是上述用地可以申請通過劃撥的方式取得,獲得批准之後才是劃撥土地。而且不同種類的劃撥用地在建設規劃上是有出入的,這也就使得其使用年限有差異。

很多人說劃撥土地是沒有使用權年限限制的,其實這種說法還是具有片面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對於土地本身沒有自行處理權,具體年限是多有是由政府說了算的,如果由於都市計畫要收回這塊土地,那麼作為該土地的使用權人則需無條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