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未成年子女继承房产没有身份证可以吗

遗产继承 阅读(8.78K)

一、未成年子女继承房产没有身份证可以吗

未成年子女继承房产没有身份证可以吗

如果孩子太小,继承房产的时候可以没有身份证。但需要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房产过户有三种方式:通过继承(遗嘱继承);通过赠与;通过买卖。按费用的高低,由低到高,分别是:继承、买卖、赠与。

(一)继承

必须是遗嘱继承。从法律上讲,孙子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果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则老人的配偶、子女,即孙子的父亲、叔叔、姑姑等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有权利继承爷爷的财产。

遗嘱,合法成立的,就是有效的。不过,最好是进行遗嘱公证,这种方式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零,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买卖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三)赠与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二、赠与合同诺成实践民法典的内容有什么?

根据《民典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如果具备民事权利的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的话,如果一方有侵犯赠与人的行为、或者受赠人不履行相关的抚养义务,那么赠与人可以取消对当事人的赠与。但赠与人撤销赠与权是有时效的,只能够在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进行行使自身的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