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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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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用合同;第三类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第二类合同可以称为广义的劳务合同。广义的劳务合同即是指一切与提供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即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一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什么是劳务合同纠纷?

广义的劳务合同大部分都已成为有名合同,受《民法典》的调整,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行纪、居间、保管、运输、承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由民法来调整。在这里,作为民事案由的一种,规定的是狭义的劳务合同,即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合同。

劳务合同纠纷即为以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为合同标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指雇佣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引发的争议。

劳务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劳务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劳动合同纠纷的区别。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而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上下等级关系,各自独立、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