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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二套房商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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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二套房商贷政策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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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二套房商贷新政策有什么内容 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降至4成、公积金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降至2成、普通住屋营业税免征期“五改二”……30日,央行、住建、财税等多个部门就房地产政策接连放出“大招”。
  济南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16日发布通知,调整住屋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认定标准,与商业贷款统一。拥有一套住屋并结清贷款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认贷不认房”。
  据济南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住屋公积金个人住屋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通知》精神,济南市对住屋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屋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商业住屋贷款和住屋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屋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屋的,执行首套房住屋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对拥有1套住屋但未结清相应商业住屋贷款的家庭,如果申请住屋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屋,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禁止向购买第三套房者发放住屋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继续执行。以上是对济南二套房商贷新政策有什么内容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