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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房產税需要繳納嗎

安置房 閲讀(1.18W)

如果是自己住的話,安置房是不需要繳納房產税的。

拆遷安置房房產税需要繳納嗎

拆遷安置房是政府在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的時候,對為安置被拆遷住户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緣由進行拆遷,而給被拆遷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所使用的房屋。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而這時的過户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區別。而拆遷安置房的安置對象就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户,其中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户。拆遷安置原則是對所有人進行補償、對使用人進行安置。

隨着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儘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而拆遷安置的房產能否買賣,主要還是看土地證性質是國有還是集體的,是否能上市交易,即使可以上市也要5年後才可以,具有一定的風險。

拆遷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據我國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相關規定,居民個人自用的房屋免徵房產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個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據財税,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税,按4%的税率徵收房產税,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拆遷得來的房,正常繳税,不會加收20%的個人所得税。但將來出售時,會因為不是家庭少有住房而要交個人所得税。這個個税目前只在北京執行差額20%,其他城市還是交1%,你也可以轉嫁到買方頭上。

而拆遷安置房達到房產税的徵收標準,也是要交房產税的。

目前房產税只在重慶和上海試點,還沒有進入全國推廣階段,房產税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税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比如説,上海:上海人二套房,超出的部份的70%乘以4%就是應徵税,上海人均面積不超過60平米,超出部分徵收,外地人只要買房就徵收。

重慶:目前只針對獨棟的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户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2套(含第2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為0.5%。

房產税徵收標準分為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税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以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房產税税率採用比例税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税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税率為12%

一般情況下拆遷安置房的房產税是不用繳納的,但是一旦安置房達到了繳納房產税的要求和標準,那麼就需要繳納。其實安置房和我們平時購買的商品房是一樣的,只不過性質不一樣,安置房是國家安排給拆遷户的,而商品房是自行購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