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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什麼標準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才能立案

土地徵收 閲讀(2.99W)
達到什麼標準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才能立案
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立案標準的規定:
1、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2、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3、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它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二條
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它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一人以上重傷並且五人以上輕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