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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證土地使用權有效嗎?

土地承包 閲讀(7.68K)

有時候,一些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因為計劃有變,並不會馬上使用。為了防止土地閒置,其可以轉讓土地使用權,雙方除了簽署一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外,通常還會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公證,那麼,申請公證土地使用權有效嗎?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申請公證土地使用權有效嗎?

一、公證土地使用權有效嗎?

土地使用證已經擁有法律效力了,不用也不能進行公證。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只限承包方使用。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制度,規定不動產權益屬於不動產登記證的登記人所有。任何協議和公證不代表不動產的權益發生轉移。

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需要哪些資料?

當事人申辦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公證,應當提交的主要材料有:

1、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件,委託他人代理時提交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2、付清全部地價款的證明;

3、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已達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總投資額的25%以上的證明;

4、房地產證或土地使用權證;

5、國有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轉讓的批件;“三資”企業或“內聯”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的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決議;

6、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

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需要什麼資料?

1、借款合同、(最高額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內容的,不必單獨提交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含最高額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土地使用證、地上物權屬證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債務人屬單位的要提交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土地登記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屬個人的要提交身份證複印件或户口簿;委託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共同共有的土地,在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時,共有人應共同申請或委託代理人申請。

3、土地評估報告書或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對標的物價值證明:出讓用地的評估報告需提供抵押權人的認可書。

現在,大家應該知道了公證土地使用權有效嗎,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要雙方簽署一份合同。轉讓是否具備法律效力,要看合同主體是否具備資格、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是否出於自願。如果這些條件符合,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具備效力。進行公證,只不過是增強效力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