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税務糾紛>合理避税>

個人所得税綜合退税的規定有哪些?

合理避税 閲讀(2.27W)

個人所得税綜合退税的規定有哪些?

個人所得税綜合退税的規定有哪些?

辦理退税一般是需要辦理年度個税彙算的,一是預繳税額高於應納税額,需要申請退税的納税人;二是預繳税額小於應納税額,應當補税的納税人(只有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彙算補税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税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並補税)。

1、度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足6萬,但平時預繳個人所得税的。

2、年度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税款時沒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後税收優惠政策不一致。

4、沒有任何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彙算清繳辦理各項税前扣除。

5、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綜合所得適用税率的。

6、預繳税款時,為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税收優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税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

產生退税的原因主要是來自於兩部分,一部分是累計預扣法的試算公式以及配套的專扣政策、優惠政策從而產生退税。最為常見的就是一些企業年初發的工薪、獎金較為集中,而專扣的累計數較少,就會產生預繳個人所得税,而後幾個月的工資達不到預繳税款的話,年終彙算就會產生對年初預繳税款的彙算。當然這塊收入不一定是低於6萬元產生的,有專扣的話,有可能是8萬等等。第二部分就是勞務報酬的退税,上半年全國各省、自治區對勞務報酬做了規範,很多扣繳單位履行了代扣代繳義務,對於只有單一勞務報酬收入,或者工薪所得適用税率低於10個點的,年終大概率會產生退税。

首先退税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退税標準,才能夠要求申辦退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然後符合標準之後需要出示相關的證明材料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確定是符合標準之後才會繼續辦理退税。如果有假冒不符合行為的話,會按照法律規定來對相關人士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