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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與保姆協議(無中介)

勞務合同 閲讀(1.14W)

僱主與保姆協議(無中介)

僱主與保姆協議(無中介)

(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涉及家庭服務過程中的相關權利與義務達成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的服務內容:

合同期內乙方自願居住在甲方家中,乙方需完成甲方家中的日常家務,如做飯、洗衣、打掃衞生以輔助帶孩子等。

二.服務費用:

1. 服務費用為3000元/月,如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

2.甲方於每月10日支付給乙方,即每月押後10天以作押金,,如乙方違反協議內容提前終止合同,予以扣除,如合同正常終止時,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支付現金或匯款到乙方指定賬户內)

三.僱傭方(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規定時間內支付給乙方當月勞務費。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簽訂協議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説明健康狀況以及與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等),並出示健康證、體檢合格證明等説明證件或文件,並留存身份證複印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進行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在服務期間的飲食與住宿,乙方的其它開支自理。尊重乙方、不歧視、不虐待,保證乙方服務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醫療費用和養老保險、公積金等。

4.甲方如發現乙方患有不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有權解除合同,解聘乙方。

5.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約定,甲方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或不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如甲方發現乙方造成小孩損傷或虐待小孩等不再勝任服務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每個月可休息 4天(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但必須是在甲方的雙休日期間,或經甲方同意。

3. 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4.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 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尊重甲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家務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5.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付賠償責任。

6. 安心做好家庭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需及時與甲方的溝通,不能擅自離崗,講究個人衞生,着裝整潔大方,言談舉止大方得體,提倡講普通話,要使用文明用語,杜絕不禮貌的語言和行為。

7. 乙方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造成甲方財產的,應當依法賠償;如果構成刑事犯罪,依法送有關部門處理。

8、乙方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對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一切隱私,不得虐待所服務對象。

五.合同期限為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如中途解除合同,應提前2個星期與甲方商議,如擅自離崗,甲方不支付當月勞務費。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不能協商情況下,由北京市仲裁員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