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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保險合同有什麼免責的事由?

保險理賠 閲讀(1.41W)

一、交強險保險合同有什麼免責的事由?

交強險保險合同有什麼免責的事由?

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交強險賠償的限額是多少?

被保險人有責任時: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被保險人無責任時:

(一)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三、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強險的保險單;

(二)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三)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五)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六)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七)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強制就是屬於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保險,對於此保險保險公司也是會存在免責的情形,一般只要是屬於被保險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者是被保險人的車輛造成的所有財產損失等相關的情形都是可以不負責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