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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員工請長病假必須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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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員工請長病假必須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嗎

一、孕期女員工請長病假必須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嗎?

孕期女員工請長病假必須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

《勞動部、國務院經貿辦、衞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企業傷病長休職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2、要堅持和完善企業傷病職工的休假和復工制度。職工因傷病需要休假的,應憑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並由企業審核批准。傷病職工需要轉入長休的,根據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由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作出鑑定,經企業行政批准。要建立定期家訪制度,及時瞭解長休職工的傷、病、殘情況變化,及時通知已恢復勞動能力的職工按時復工;根據勞動能力恢復情況,安排一定的試工期或調換適當工作;要加強企業勞動紀律,對逾期不復工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可停發傷病保險待遇,並按曠工處理。

二、懷孕女職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請長病假是否可以辭退?

可以,該女職工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總的來説,如果懷孕了,職工沒有辦法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用人單位可以拒絕該女職工請長期病假的請求,而且,職工不能為了請長期病假就偽造醫院的診斷證明,這樣做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若公司因此單方面辭退孕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