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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法律上有那一些制裁規定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閲讀(1.54W)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律依據】《反家暴法》第三十四條,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