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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備案繳費規定是什麼?

施工合同糾紛 閲讀(2.17W)

一、施工合同備案繳費規定是什麼?

施工合同備案繳費規定是什麼?

施工合同備案繳費規定是目前不需要備案,也不需要繳費。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決定

1、刪去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中的“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刪去第五十三條中的“招標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施工合同的違約金標準不是法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施工合同違約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在當代的社會之前,如果要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話,那麼雙方當事人是需要關於內容進行充分的協商,之後也需要將有關的合同送往住建部門來進行備案。但從目前來看的話,已經取消了這樣的一種規定,所以發生糾紛之後,雙方當事人可以攜帶所簽訂的合同內容,直接去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