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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性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標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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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產性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標準是怎麼樣的?

生產性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標準是怎麼樣的?

1、生產性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標準是:

(1) 生產性工程和輔助公用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成,能滿足生產要求;

(2) 主要工藝設備已安裝配套,經負荷聯動試車合格,構成生產線,形成生產能力,能生產出設計文件中所規定的產品;

(3) 職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設施,能適應投產初期的需要;

(4) 生產準備工作能適應投產初期的需要。

2、非生產性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標準是:

(1) 工程項目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合同規定建成並裝飾完畢;

(2) 室內外建築設備按照設計規定安裝齊全,有采暖通風設備的,應達到正常運轉,能滿足使用要求;

(3) 建築物四周2米以內場地平整,由本項目施工所造成的障礙物已清除;

(4) 人民生活所必需的水源、電源等已妥善安排,室內外道路及下水道等公用設施已相應建成;

(5)整個工程質量經評定,達到合格標準以上。

各行業除必須遵守上述一般性標準外,還應制訂具體的、適合本行業特點的竣工驗收標準。

2、安裝工程驗收標準是怎麼樣的?

按照設計要求的施工項目內容、技術質量要求及驗收規範的規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質保量施工完畢,不留尾巴。即工藝、燃料、熱力等各種管道已做好清洗、試壓、吹掃、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項設備、電氣、空調、儀表、通訊等工程項目全部安裝結束,經過單機、聯動無負穡及投料試車,全部符合安裝技術的質量要求,具備形成設計能力的條件。

綜合上面所説的,竣工之後都需要進行驗收才能正式的投入到生產中,在確定驗收標準時我國也是專門給出了相關的條款,不僅對生產工程以及還有公用設施有要求,而且還有使用的配套設備以及員工的相關福利也是有特別的規定,只要獲得認可,才能正式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