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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範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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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範圍有哪些?

哪些財產可以稱為遺囑繼承的範圍呢?這是很多人都關注的問題,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的範圍是否有所區別呢?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遺囑繼承的範圍問題。

遺囑繼承範圍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遺產必須符合三個特徵:第一,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第二,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三,必須是合法財產。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遺產。遺產包括以下幾項: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户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台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於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明被利用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和專利使用費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離退休金、養老金等。

以上就是關於遺囑繼承範圍的解答了,我們知道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的,法定繼承是有資格的人才能享受繼承權,而遺囑繼承則有所不同。如果您遇到了繼承方面的問題,請聯繫我們本站的小編,我們會為您解答。千萬不要因為無知而不尋求法律的幫助,我們的法律隨時在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