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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出嫁後繼承權是否喪失?

遺產繼承 閲讀(8.97K)

一、女兒出嫁後繼承權是否喪失?

女兒出嫁後繼承權是否喪失?

女兒出嫁後繼承權是不會喪失,《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繼承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婚姻法》、《繼承法》、《婦女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為主要內容開展法制宣傳由為重要,通過我們的工作,早日根除這種封建思想,教導婦女使用法律武器,切實維護婦女權益。

二、喪偶兒媳能繼承公婆遺產嗎

我國《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喪偶的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這就是説,喪偶的兒媳對公婆有沒有繼承權,能不能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應當依據其在丈夫死後,是否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來決定,兒媳在增值偶後,繼承贍養公婆並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有繼承權,而且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在喪偶後沒有盡主要贍養義務,則沒有繼承權,當然也就談不上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了。

兒媳在喪偶後,是否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不是以兒媳是否已改嫁而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0條規定:“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撫養義務。”

在當代社會可能很多人對繼承權並不是特別的瞭解,認為女孩子沒有繼承權,或者是認為女孩子出嫁之後不屬於自己的家人就不享有繼承權,但是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繼承權的人員範圍是包括有子女的。這也意味着兒子和女兒擁有平等繼承權,女兒的繼承權並不會因為自己出嫁而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