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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產的分割的情況有哪些

財產分割 閲讀(1.2W)

A婚後共同買房: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分割方式

夫妻離婚房產的分割的情況有哪些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説,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B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分割方式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連毛毛都分不到。

C夫妻共同還貸型: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分割方式

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婚前取得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產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及共同還貸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夫妻共有財產平均分割。對於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除非一方能夠證明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如果是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不能因為婚後取得房產證就認定該房產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需要結合財產來源細分婚前婚後兩部分依法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對於夫妻間的房產主要有幾種情況,一種是由婚前個人獨資購買,一種是由雙方共同購買,還有一種是雙方貸款購買。婚前獨自購買,那麼是屬於個人所有。而雙方共同購買和雙方貸款購買都是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需要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