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書面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籤的合同無效。
(二)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籤的合同無效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四)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
(五)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二、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三、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合同的基本條款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綜上所述,導致合同無效的原因是比較多的,所以,在司法實踐中,並不是有書面合同就一定得履行,比如在不經產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就跟別人簽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這份合同肯定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