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託合同屬於什麼合同?
委託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辦理委託事務;委託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託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託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委託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合同。
二、委託合同又分為哪些類型?
(一)概括委託
1、概括委託是指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的委託。關於特別委託和概括委託,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2、根據受託人的人數,委託合同可以分為單獨委託和共同委託。
(二)單獨委託
單獨委託是指受託人為一人的委託;共同委託是指受託人為兩人以上的委託。
(三)共同委託
關於共同委託,兩個以上的受託人共同處理委託事務的,對委託人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受託人產生的不同,委託合同可以分為直接委託和轉委託。
(四)直接委託
直接委託是指由委託人直接選任受託人的委託;
(五)轉委託
轉委託是指受託人為委託人再選任受託人的委託。受託人為委託人進行轉委託,除緊急情況下受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以外,應當徵得委託人的同意。關於轉委託,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可以轉委託。轉委託經同意的,委託人可以就委託事務直接指示轉委託的第三人,受託人僅就第三人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託未經同意的,受託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所以在雙方當事人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是可以簽訂委託合同的,不管是簽訂無償委託合同,還是有償委託合同,都可以。通常經過委託人和受託人的約定,那麼由受託人來代替委託人履行或者處理一些相關的委託事務,但同時也需要注意,在一些特別的情況下如果出了岔子,那麼雙方都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