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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資質承包範圍

三級資質承包的範圍是:
一、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二、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三、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四、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建築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三級資質承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