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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房屋租賃 閲讀(1.77W)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户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户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七條
納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户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户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税人的配偶在納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轄區户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為準。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