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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產税徵收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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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產税徵收的方法

房產税是以個人房屋的交易行為或者轉讓行為作為徵收對象的一種税收種類。個人房產税徵收的具體流程和方式都是根據房地產税的有關規定予以明確的。那麼,實踐中個人房產税徵收的方法都有哪些?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個人房產税的納税人徵收方式

以《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税徵收管理實施細則》為例,個人住房房產税的納税人為應税住房產權所有人。產權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納税;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税;產權所有人、監護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納税。

應税住房產權共有的,共有人應主動約定納税人,未約定的,由税務機關指定納税人。

個人房產税怎麼計算?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為1%;4倍(含)以上的税率為1.2%。

在重慶市同時無户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為0.5%。

個人房產税税的應納税額:個人住房房產税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税額=應税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交易單價×税率

應税建築面積是指納税人應税住房的建築面積扣除免税面積後的面積。

個人房產税的免税面積的計算:納税人在《暫行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税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税面積為100平方米。

免税面積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扣除,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積。

納税人家庭擁有多套應税住房的,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一套應税住房計算扣除免税面積;其中:納税人家庭擁有多套《暫行辦法》施行前的獨棟商品住宅,允許納税人選擇一套應税住房計算扣除免税面積。

根據我國税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有關特徵,對於個人房產税徵收的方法不能根據徵收單位任意為之,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程序操作。依法納税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需要再交納有關的房地產税的過程中,你可以按時足額進行繳納,以免一起不必要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