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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強拆違法後 | 怎麼申請賠償呢?

法律常識 閲讀(3.34W)

實踐中遇到拆遷方實施強行拆除行為後被拆遷人能做的就是向法院起訴拆遷方強拆行為違法然後向拆遷方索要賠償當然拆遷方一般都是在被拆遷人毫無防備的情形下實施非法強拆行為使得被拆遷人無法及時轉移房屋中的重要財產,非法強拆房屋將會使被拆遷人遭受巨大的財產損失。那麼相對被拆遷人索要賠償的範圍也會更廣下面咱們就來看看被拆遷方非法強拆房屋後能要到哪些賠償

法院認定強拆違法後,怎麼申請賠償呢?


   行政賠償規定在《國家賠償法》中,該法第三條、第四條中確定了申請賠償的具體範圍。不僅是違法徵收、強制拆除房屋行為,國家工作人員在行政行為中採取了不當行為而對公民造成了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的,都可以對照如下內容,要求行政機關履行行政賠償責任。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4、違法使用武器、警xie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6、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7、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8、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9、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在徵收拆遷中,當被拆遷人因為政府非法強拆房屋的行為產生了財產損失時,被拆遷人有權利申請國家賠償,但申請國家賠償還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1、引起損害發生必須是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的;2、引起損害發生的行為必須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違法行為;3、必須有公民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客觀事實;4、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員的職務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5、必須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的,也即並非所有損害國家都負責賠償。

根據房屋拆遷的相關法律規定,按照正當合法的拆遷程序進行的拆遷行為,徵收補償應當包括房屋價值、搬遷過渡費、停產停業損失以及部分政策性獎勵等內容。但根據“賠償不低於補償”的原則,違法強拆導致的賠償標準不能低於合法徵收標準下的補償。除此之外,非法強拆房屋申請賠償還應包括因違法強拆導致的室內物品損失等。同時,有效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即使房屋已經被拆除損毀,房屋價值的確定一般也不低於賠償時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類似房屋的市場價值。


以上是對於被拆遷人進行申請國家賠償時需要注意的問題實踐中很多被拆遷人遇到房屋被強拆後選擇委託律師幫忙維權不僅能拿到屬於自己應有的補償還會獲得超出預期的賠償金因此遇到問題選擇正確的維權思路和維權方式至關重要建議各位被拆遷人及時諮詢專業的律師介入幫忙使得賠償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