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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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拖欠不給怎麼辦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2、依據兩點: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就是説轉正後每月不止一千多喔。)
(2)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以上就是你想知道的工資拖欠不給怎麼辦的詳細內容,希望你可以接納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