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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離不發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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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離不發工資怎麼辦
自離不發工資怎麼辦
自離不發工資的處理方法:先向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