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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搭售的行為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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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搭售的行為違法嗎

在涉外貿易當中,經常出現一些不正當競爭的情況。這裏的不正當競爭,可能背後就有相關政府或者政府部門撐腰,這是為了損害他國利益採取的一種不正當手段,同時也是各國和各國際經濟組織嚴厲打擊的一種行為,因此各國才會採取各種措施來反不正當競爭,維護本國的利益。目前,國務院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決定反不正當競爭重大政策,協調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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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搭售的行為違法嗎

1、搭售行為具有違法性。

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是指經營者利用其經濟優勢,違背消費者的意願,在銷售一種商品或提供一種服務時,要求消費者以買另一種商品或接受另一種服務為條件,或就商品或服務的價格、銷售對象、銷售地區等進行不合理的限制。

經營者的這種違背消費者的意願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銷售商品的方法,違反了市場交易中的平等、自願、公平競爭的原則,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違反了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2、構成強行搭售行為,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方面:

(1)其行為主體是經營者,並且通常是具有經營優勢的經營者。

(2)經營者利用其經濟優勢違背相對交易人的意願強行搭售商品或服務,交易人被迫接受。

(3)經營者主觀上存在故意,客觀上侵害了相對交易人的權益。

(4)搭售行為在一定條件下存在違法性。

(5)搭售行為不當阻礙甚至剝奪了同行業競爭對手相關產品的交易機會。

3、如果發現商家違法搭售,消費者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的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種服務。因此受侵害的消費者可以依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後,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消費者如果發現經營者違法搭售商品,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還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