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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支付發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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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支付發票問題
拆遷貨幣補償如何支付

1、房屋拆遷實行貨幣補償是怎樣補償的?


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停產停業補助費每月為拆遷房屋評估值或協議補償金額的7‰。一次性補償安置的,補助時間按3個月計算;過渡安置的,補助時間按實際停產停業月數確定。被拆遷住宅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月為被拆遷房屋評估值或協議補償金額的5‰,每户(以房屋產權證或直管公房租賃憑證為單位)每月最少不得低於300元。搬遷補助費為每户300元,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每超過1平方米增加4元搬遷補助費。過渡安置的,發給兩次搬遷補助費。


2、拆遷貨幣補償款和安置房屋歸誰所有?同住人得不到相應的補償或安置,該怎麼辦?


拆遷人給予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款、安置房屋歸被拆遷人所有。被拆遷人應當負責安置房屋使用人。拆遷人給予房屋承租人的貨幣補償款、安置房屋歸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同住人得不到相應的補償或安置的,可向法院起訴主張自己的權利。


3、拆遷人如何向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貨幣補償款?


拆遷人應當將貨幣補償款以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的名義存入本市銀行,由銀行開具特種存款單。由拆遷人將特種支票送達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特種存款單可以用於支付購房款,也可以兑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