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拖着對誰不利?
交通事故拖着對雙方都沒有好處。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不願意處理的,可以要起訴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讓他們出交警事故事及相關證明,警員會幫你弄及的。
2、到法院進行民事起訴。要提供對方就醫的證明,給對方及交警的收據。再就是交警提供的資料。
3、如果他收到傳票不上法院,那是他輸,你可以要求在規定時間強制執行,法院會根據他的身份證號控制他的銀行帳號,可以全部凍結。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在發生之後,是不能一直拖着不處理的,若是事故雙方對賠償等相關事宜存在爭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報警處理,一旦交警介入之後,該事故在限定期限內就會處理完成。若是限期不能完成的,相關警員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