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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簽勞務合同離職能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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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簽勞務合同離職能告嗎?

一、公司沒簽勞務合同離職能告嗎?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主動離職不需要支付賠償金,但是員工是可以要求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公司不肯給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高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有什麼壞處

1)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的主要證明,若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難以證明勞動關係,沒有保障。

2)因為沒有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在未超過一年,未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前,單位可以隨時單方終止勞動合同。

3)沒有勞動合同對崗位、工資、工作時間、待遇等勞動關係的主要權利義務進行約定,雙會很容易就此發生糾紛。

三、員工勞動合同不給員工合法嗎

員工沒有合同是不合法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後,雙方必須各執一份勞動合同,不然,勞動者要及時與公司人事部溝通,索要勞動合同書。公司不給當事人的,那麼及時反映到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者和公司已經產生了勞動關係,但是沒有簽訂合同的那動者在離職之後,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再去法院告公司。要求公司及時給予雙倍工資的賠償,且用人單位需要及時和勞動者補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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