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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司法解釋

擾亂公共秩序罪 閲讀(1.55W)

《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三十條 擾亂、衝擊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的,公安機關可以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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