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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

土地承包 閲讀(2.48W)

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涉及面是非常廣泛的,比如單位或者個人,以及還包括境外的企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是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並且依法使用中國國有土地的使用者就是中國國有土地使用者。那如果出現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時候,這個轉讓的條件有哪些呢?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

首先,第一點是,如果是以出讓的方式取得的這個國有地使用權的這個國有土地還有進行轉讓的話,需要按照合同上面説好的已經繳納支付過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並且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二,如果是以劃撥的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並在此基礎上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同時要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而且還有經過有關部門批准,補辦上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手續和繳納出讓金。

那轉讓的方式又有哪些呢?

首先,公開的方式,意思就是説是以公開的招標、拍賣等上網競價的方式找到受讓人的方式。

另外,就是協議方式,就是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人通過和另一方進行資助協商自行找到了受讓人的方式。這兩種方式就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過程的方式了。那麼這兩種轉讓方式的使用範圍有哪些呢?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公有經濟佔主導的企業公司;以劃撥方式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為了抵押權而進行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判決裁定需要拍賣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不屬於以上任何公開方式的轉讓範圍的,也就是是以兩方進行協議進行轉讓的企業公司,這類公司是需要有相關的證件證明該企業公司是非國有經濟成分佔主要成分的企業公司,不然也只能按照上述公開的方式進行交易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