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解答>行政處罰律師解答>

民事違法和行政違法的區別

行政處罰律師解答 閲讀(2.84W)

民事違法和行政違法的區別是,民事違法違反的是民法的法律規定,行政違法違反的是行政法的法律規定,違反民法的要受民法規定的處罰,向對方當事人承擔民事責任。而違反行政法的結果是接受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這兩個處罰可能會同時並存。但民法還會違反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行政法只是違反了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民事違法和行政違法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