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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複議書該注意哪些?

行政處罰 閲讀(1.85W)

在我國法律體系中,一直秉承着權利與義務的相統一的原則,我們在知道自己所應該履行的義務的同時,也應該瞭解自己有哪些方式可以去捍衞自己的權利,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今天小編給大家介紹的一種維權方式,是當你認為行政行為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時,可以採用的一種上訴方式,叫做行政處罰複議書,那麼行政處罰複議書又究竟該注意哪些呢?

行政處罰複議書該注意哪些?

一、適應對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作出行政複議決定,適用本法。

二、適應範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依法提交行政複議請求書。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三、申請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以下簡稱《行政複議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複議申請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應當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應當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依據。

(4)應當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受理範圍。

(5)應當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複議。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11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向複議機關提交行政複議申請書。複議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行政複議程序正式啟動。

所以説,即使是一個看似簡單的行政處罰複議書也是存在這許許多多的規則與要求的,我們在維護自己權益的同時,也要懂得遵照相關法律的具體流程進行,更不能知法犯法,需要合理,有效地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