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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後案子到檢察院會怎麼樣

刑事訴訟 閲讀(9.61K)
取保後案子到檢察院會怎麼樣
律師解析:由檢察院對案子進行審查移交。
案子移交檢察院,表示已經進入了審查起訴環節。檢察院審查以後,如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那麼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會判刑。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不存在犯罪事實的、犯罪情節輕微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決定不起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