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被法院拘留可以探視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2.3W)
被法院拘留可以探視嗎?

一、被法院拘留可以探視嗎?

1、被法院拘留可以探視

司法拘留又稱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了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人,採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被執行司法拘留的人,可以被探視,但需要履行相關手續。

2、治安拘留所依法保護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

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檢查、不扣押。被拘留人的近親屬的單位負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可以到治安拘留所會見被拘留人。

二、法院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1、法院拘留的期限是十五日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2、拘留應當用決定書

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3、可能會被法院拘留的情形

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人民法院對鬨鬧、衝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之中,若是發現當事人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可能會對於進行司法拘留。根據規定,此類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在拘留期間,公民依舊享有通信自由權,家屬等遵守一定的後也可以進行探視。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