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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判刑規定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1.29W)
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判刑規定是什麼?

一、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判刑最新規定是什麼?

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

二、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應當認定為相關的法律中規定的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

(1)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措施,未經授權或者超越授權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功能的;

(2)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措施,未經授權或者超越授權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控制的功能的;

(3)其他專門設計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程序、工具。

2、提供上述程序、工具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3、情節嚴重,可理解為提供了大量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的;出售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數額大的;由於其提供的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被大量使用造成嚴重危害等。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的行為的屬於當事人觸犯了相應犯罪行為的情況,這種行為對主張犯罪行為和造成嚴重的後果起着非常積極的推動作用,因此這種行為也將被認定為是構成了違法犯罪的行為的,且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